食品安全問題已成為各國政府、公眾關注的焦點問題。如何有效地管理食品安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是世界各國面臨的重大現實問題之一。
近年來,各國都建立了以立法(法規體系和食品衛生標準)、管理(包括危險性評價與監督管理)、監測(包括食品污染與食源性疾?。┡c實驗室建設等為框架的食品安全體系,但在相關的監管機構體系設置、協調機制、法律規范、執行力度等多方面還有待規范和完善之處。
美國作為對食品安全問題重視最早,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建立最完善的國家之一,在食品安全管理領域有許多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
覆蓋所有食品的法規體系
《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是美國關于食品和藥品的基本法。經過無數次修改后,該法已成為世界同類法中最全面的一部法律。另外,還有《聯邦肉檢驗法》(FMIA)、《禽肉制品檢驗法》(PPIA)、《蛋制品檢驗法》(EPIA)、《食品質量保護法》(FQPA)等非常具體的法律。這些法律法規覆蓋了所有食品,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體的標準以及監管程序。
聯邦法規規定,所有進口產品必須符合與美國國內產品相同的標準。
關于摻假的定義在美國法規中有詳細定義,與我國所說的摻假有所不同。聯邦法中關于摻假的定義為:有毒、不衛生、含有有害物質的食品均稱為摻假食品,如加入不安全的食品添加劑、著色劑或農獸藥的食品,或農獸藥殘留超標的食品,或在不衛生條件下生產的食品,或由病畜、死畜加工成的產品,或輻照超標的食品,或食品有效成分缺少、被替代的食品,或為增加重量體積而添加其他物質的食品等均被認為是摻假食品。
2007年12月,中美簽署《中美關于食品和飼料安全協議》,以加強中美兩國在食品及飼料安全領域的合作與交流。與此同時,美國又先后推出了《食品生產監管項目標準》、《食品保護計劃》、《進口安全行動計劃》等多個食品安全監管計劃,并希望通過在中國試點,不斷完善,最終形成加強進口食品安全監控的新法規。
《食品生產監管項目標準》是指導各州食品企業監督管理部門建立統一、有效的食品監管體系的指南性文件。指導各州從監管基礎、培訓項目、檢查活動的審核、食源性疾病爆發和食品防衛準備和應對措施、遵從和執行項目、業界和社區關系、項目資源、項目評定、實驗室支持10個方面建立監管體系,以減少食品企業中食源性疾病的危險,保證美國食品供應的安全衛生。
《食品保護計劃》是食品安全計劃和食品防護計劃的結合,通過引入先期介入的理念,應用科學和現代信息技術提前確定潛在的危害。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圍繞預防、干預和反應3個要素,通過在危害發生前最大限度地進行預防、在食品生產體系的關鍵點強化干預力度、提高在發現問題時的快速反應能力等措施,保護美國食品供應免遭蓄意和無意污染,為美國食品供應安全構建保護框架。
《進口安全行動計劃》由12個聯邦機構聯合組成的安全工作小組提出,分預防、干預和反應3部分。該計劃包括提高美國進口產品安全性的14條短期及長期建議,以及50項行動步驟,包括通過認證確保外國生產廠家遵守美國的安全標準、建立交互式的進口安全信息網絡、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提高召回效率等內容,為更好保護美國消費者利益和提高不斷增加的進口產品的安全性提供了路線圖。該計劃的提出,改變了美國的進口商品管理戰略,把重點從質量檢驗轉移到安全預防。
綜合高效的監管體系
美國憲法中規定了國家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由政府的執法、立法和司法3個部門負責。為了保證供給食品的安全,國會頒布立法部門制定法規,委托執法部門強行執法或修訂法規來貫徹實施法規,司法部門對強制執法行動、監管工作或一些政策法規產生的爭端給出公正的裁決。
在美國,負有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主要有衛生與人類服務部(DHHS)、食品藥品管理局(FDA)、美國農業部(US?鄄DA)、食品安全與監測服務部(FSIS)、動植物健康監測服務部(APHIS)、環境保護機構(EPA),以及地方和州政府食品安全機構等,另外海關部門定期檢查、留樣監測進口食品。
美國農業部(USDA)的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負責確保肉、禽和蛋制品安全、衛生和正確標識;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負責防止植物和動物的有害生物和疾?。恍l生部(DHHS)的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負責保護消費者免受摻雜、不安全和虛假標貼的食品危害,管轄食品范圍是除FSIS管轄范圍之外的所有食品;EPA負責包括保護消費者免受農藥帶來的危害,改善有害生物管理的安全方式。
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負責食品安全的部門構成了一套綜合有效的安全保障體系,對食品從生產到銷售的各個環節實行嚴格的監管。
進口問題食品“自動扣留”
除大部分肉和家禽外,《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及相關法律中規定的其他食品均需在進口時接受FDA的檢查。由于FDA人員少,不可能對所有進口食品進行逐批檢驗,而是通過直接放行、抽查、“自動扣留”3種措施。絕大部分食品采取直接放行的方式,不過產品進入市場后,FDA還會對其進行抽查和監管,以保證送到消費者手中的都是安全的食品;3%~5%的食品采取口岸抽查的方式;對于存在潛在問題的食品,進行逐批檢驗,即“自動扣留”的方式。
凡被施以“自動扣留”措施的產品運抵美國后,必須經美國當地實驗室檢驗合格并經FDA駐當地的分支機構審核認可后,海關才準予放行,所需費用完全由進口商承擔。被FDA宣布采取“自動扣留”的國家,其生產企業需要連續5批輸美產品,經美國當地實驗室檢驗合格,并經FDA審核同意放行后,方可將該廠商列入解除“自動扣留”名單中。如果經過對該國(地區)的整體評估,質量問題出現率低于有關規定時,由該國(地區)的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FDA對改進情況進行評估認可后,可對該國解除自動扣留。
HACCP體系在植物蛋白加工企業廣為應用
根據美國聯邦法規有關規定,對小麥蛋白的定義為:小麥蛋白又稱谷元粉,是小麥的蛋白成分,由醇溶蛋白和谷蛋白組成。谷元粉是通過對小麥粉水洗和攪拌,根據黏性的不同,將小麥蛋白與淀粉及其他面粉物質分開,活性谷元粉是干燥后具有彈性特質的谷元粉。
根據美國聯邦法規有關規定,玉米蛋白又叫玉米蛋白粕,是玉米胚芽中的蛋白成分,由玉米蛋白和谷蛋白組成,是濕法磨玉米淀粉的副產物,蛋白部分作為水溶性蛋白被洗出來,玉米蛋白也是干法磨玉米制玉米糖漿的副產品。
FDA與國家科學院合作制定了這兩種成分的說明書,即兩種成分必須是純的、適合于特定用途的物質。
由于美國FDA將植物蛋白作為一般認定安全的食品(GRAS),加工過程除需遵守GMP法規外,無其他特殊要求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是目前被世界食品業所公認的,用來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一種經濟、有效、科學的預防控制技術,是一種重要的管理體系。
美國作為HACCP的發源國,HACCP在食品生產中的應用最為廣泛。FDA先后頒布了強制性的水產品、果蔬汁、乳制品等3種產品的HACCP法規,其他產品也建議參照執行。
對于植物蛋白企業,美國雖未強制要求建立HACCP,但美國在對植物蛋白企業進行檢查時還是按照HACCP的原理進行評審。因此,將HACCP原理推廣應用于植物蛋白企業,有利于企業提升管理水平,更容易符合美國的檢查要求。